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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州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职能配置、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
根据中共林州市委、林州市人民政府《关于林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》林发[2004]20号文件精神,设置林州市中小企业服务局(林州市乡镇企业管理局、林州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服务局)林州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列政府机构序列,机构规格为正科级. 市中小企业服务局(市乡镇企业管理局、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服务局)设9个职能科室: 1.办公室(财务科)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,负责机关会务、上传下达,文秘、机要、保密、档案、新闻宣传、提案、议案处理及重要文件起草工作;负责局机关的接待、计划生育、三优、社会治安、综合治理工作;负责机关后期和保卫工作;拟定机关内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;协调各科室服务好临时中心工作. 负责对全市中小企业、乡镇企业财务会计工作的指导监督;负责局机关财务年度预算,资金财产的管理和使用;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资发放和水、电、通讯费用收缴. 2.市属工业一科 负责原经贸委所属工业企业的工业运行监测分析、发展计划规划、项目投资指导、经贸活动,综合掌握全市工业发展运行情况,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的具体问题. 3.市属工业二科 负责原工业办所属工业企业的工业运行监测分析、发展计划规划、项目投资指导、经贸活动,负责集体工业联社的日常工作,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的具体问题. 4.乡镇企业科 负责全市乡镇企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,拟定发展计划规划,项目投资指导;负责指导乡镇企业的经营管理;负责工业园区、企业协会的规划建设和管理;协调解决乡镇企业发展中的具体问题. 5.体改科 协助局领导负责拟定全市中小企业深化改革方案,并具体组织实施;帮助指导国有、集体企业进行产权制度改革,总结推广经验,不断完善提高乡镇企业产权制度改革,协助有关科室解决企业改革遗留问题,实现机制和管理创新,推行现代企业制度. 6.纪检信访科 贯彻落实上级纪检、信访、稳定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.负责机关工作人员的廉洁廉政监督,负责全市中小企业、乡镇企业的来信来访接待和处理,负责全市中小企业中军转干部问题的管理,负责企业发展环境整治工作. 7. 科技培训科 负责对全市中小企业、乡镇企业、非公有制经济和城镇集体企业的科技进步,新产品开发和质量、标准、计量等管理服务工作;负责企业教育培训和人才引进工作;负责企业发展信息情报的收集、交流、传递的服务;配合有关部门,做好企业科技人才的管理、使用和职称评定等工作;承担乡镇企业人才培训中心工作. 8. 政策法规安全科 负责有关发展中小企业、乡镇企业、非公有制经济和城镇集体企业政策、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的指导监督;协助局领导拟定促进我市企业发展的政策规定;为企业提供政策法律法规咨询服务;负责全市中小企业、乡镇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监督工作. 9. 人事老干部科 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人事及劳动的各项政策规定;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的人事、劳资、工会、机构编制管理工作;负责局机关政治学习和思想政治工作;协助局党组织做好机关党务工作;负责局离退休干部、离岗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.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林州市中小企业服务局(林州市乡镇企业管理局、林州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服务局)行政编制18名,其中局长1人,副局长3人,工勤人员2人.党组织、纪检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置按有关部门规定执行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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